0426日星期六,晴天。
0745時,我被老婆叫起床,今天早上要帶小孫到三總復診左眼,小孫的左眼點了一個月的散瞳,要去復診,看是要配眼鏡?還是繼續治療?
小孫上個月看完眼睛後,我找出小孫以前的相片,看到小孫剛出生時拍的相片,那時小孫的左眼就比右眼小,感覺是出生時,小孫左眼就有點問題。
0815時,我們騎機車出門,坐0830時的接駁車到內湖三總,因為小孫已經預約掛號,報到後直接去檢查眼睛,10分鐘後換小孫看診,醫生幫小孫檢查眼睛後,說小孫的左眼近視從500度減為375度,右眼正常,還說小朋友到7歲以前,眼睛還可以治療,過7歲就定型了,也說小孫的左眼要恢復到正常,比較困難,但還是能把2眼視差減到最低,因此醫生決定繼續讓小孫點「散瞳」。
0935時,我們拿好藥水,坐1000時的接駁車回汀洲;回家後,老婆馬上打電話跟姊姊說小孫的左眼近視有進步,要繼續點藥水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