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1日星期二,晴天。
1830時,我到私立幼兒園接小孫,也就是小孫之前唸的幼兒園,因為公立幼兒園下課時間是1600時,1600-1830我們讓小孫到私立幼兒園,除了讓小孫繼續習慣有舊朋友相陪,主要是我們的秘密基地還在整理,有時我要回去看看,無法每天去接小孫下課。
我到學校後,老師說小孫下午打了小朋友,那小朋友還是小孫之前的好朋友,當我聽到這件事我很好奇,小孫怎麼會打好朋友?
聽小孫說A(小孫的好朋友)手上拿了個槍型的東西比著B,小孫看到後把A手上的東西拍掉,可能A有打了小孫,小孫才會動手打A一巴掌,A去告訴老師,老師才會知道,老師幫A的臉冰敷,也叫小孫過去問原因,當然也有處罰,小孫只能坐著看其他小朋友玩玩具。
一會老婆來了,可能老婆發現快7點,我們還沒回去,因此過來看看,老師把事情又重頭說一遍給老婆聽。
回家後,老婆又鄭重的告誡小孫不可以打人,也問了小孫事情原委,老婆也告訴小孫,爾後碰到這種事情,不可以打人,要直接告訴老師,讓老師處理,小孫也答應以後不再打人,最後罰小孫一星期不能看電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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